延邊州人民政府關(guān)于任免黃炳昊等同志職務的通知
2021-01-07發(fā)表于管理員

 

延邊州人民政府關(guān)于

任免黃炳昊等同志職務的通知

延州政干任〔20203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辦局:

州人民政府1127日決定,

任命:

黃炳昊同志為州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州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

  宏同志為州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兼)。

免去:

  陽同志的州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正縣級)職務;

于曉波同志的州司法局副局長職務;

宋慧書同志的州交通運輸局副局長職務;

  彥同志的州林業(yè)和草原局副局長(正縣級)職務。

 

延邊州人民政府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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