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fā)〔2017〕97號)、《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吉林省深入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吉政辦發(fā)〔2018〕20號),根據《延邊州深入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現就做好州政府辦公室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推進全州公共資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結合我辦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級相關部門的部署要求,著力推進公共資源配置決策、執(zhí)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擴大公眾監(jiān)督,增強公開實效,努力實現公共資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不斷提高公共資源使用效益,促進經濟社會持續(xù)健康發(fā)展。
二、公開原則和公開主體
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堅持“誰批準、誰公開,誰實施、誰公開,誰制作、誰公開”的原則。
公開主體:
?。ㄒ唬┕操Y源配置涉及行政審批的批準結果信息由審批部門負責公開;
(二)公共資源項目基本信息、配置(交易)過程信息、中標(成交)信息、合同履約信息由管理或實施公共資源配置的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按照掌握信息的情況分別公開;
三、公開范圍及重點任務
政府采購領域。公開內容包括:采購項目公告、采購文件、采購項目預算金額、采購結果、采購合同等采購項目信息,財政部門作出的投訴和監(jiān)督檢查等處理決定、對集中采購機構的考核結果,違法失信行為記錄等監(jiān)督處罰信息。政府采購合同中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外,其他內容均應當公開。
責任落實部門:行政處、財務處
四、公開時限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tài),不公開為例外,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等內容外,公共資源配置過程中產生的政府信息應依法及時、主動予以公開。確定為主動公開的信息,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網公開。
五、公開渠道
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應當同時通過三個渠道發(fā)布,并實現信息共享:
?。ㄒ唬┰谡W站發(fā)布。要在本級政府網站建立公共資源配置領域專題,納入本級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及時發(fā)布公共資源配置領域信息,并同步推送至延邊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專欄集中發(fā)布。
(二)在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發(fā)布。“延邊州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ggzyjy.yanbian.gov.cn/)是全州統(tǒng)一的電子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全州各類依法應當公開的公共資源交易公告、資格審查結果、交易過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約信息以及有關變更信息等在指定媒介發(fā)布的同時,要主動在“延邊州公共資源交易網”同步發(fā)布。
?。ㄈ┕操Y源配置領域交易信息、信用信息由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實時交互至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和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六、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協調機制。
(二)提高思想認識。責任落實部門要提高對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做到信息公開及時化、有效化。
(三)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州政府辦在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規(guī)避信息公開行為的,可向州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網址http://zfxxgk.yanbian.gov.cn/xxkh 2546/)或撥打政務服務熱線0433—12345進行投訴、舉報,也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